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实施细则,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明确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保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从严治检、从严治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委和上级院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检察长)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分工负责,检务督察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体检察人员的支持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按照本实施细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与分解
第五条院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深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检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及时总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检察机关实际推进制度创新,深化检察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检察机关权力运行程序化,深化党务、检务公开;
(五)监督检查管辖范围内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廉洁从检情况;
(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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